内容提要:战后琉球岛内抗争以和平主义为核心理念,与反歧视、反边缘化、要求自治和人权等意识相连接,以20世纪50年代的土地斗争、60年代的所谓“回归”运动和90年代中期以来的反对普天间基地岛内搬迁运动等为典型代表。琉球抗争的明线是反战反基地,暗线是反歧视求自治。以反战反基地为主线,每个历史时期的抗争都有一个明确主轴。在此进程中,琉球和平主义思想得以确立、丰富和发展,并且体系化,逐步由朴素和平主义发展为“回归”和平主义,再到反歧视和平主义。同时,琉球作为整体和琉球人民作为个体的自主自觉意识不断觉醒,其历史主体性日渐凸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日美同盟的演变以及东亚国际秩序的变迁。
关键词:琉球 冲绳 日本 和平主义 抗争
二战后日美在琉球[1]推行军事优先政策,使之成为“基地之岛”,从而无法实现经济自立、政治自治,民众丧失了个人生存权与发展权,岛内一直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抗争。琉球抗争是一种社会政治运动,指琉球民众及政府使用合法的非暴力手段,对抗日美强权,要求美军基地撤出,要求日本对其平等对待,实现积极和平。战后琉球每个历史时期的抗争都有一个明确主轴。围绕反战反基地这一主线,琉球爆发了三波全岛规模的抗争浪潮。第一波是20世纪50年代的土地斗争,主轴为征地与反征地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琉球人民反对美国土地政策,要求美军减少征地,提高地租;第二波是60年代的所谓“回归”运动,主轴为美军统治琉球与岛内人民意欲通过所谓“回归”实现基地撤出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琉球人民反对美国统治,要求将琉球施政权移交日本;第三波是90年代中后期开始并持续至今的反战反基地运动,主轴为日本对琉球的歧视与琉球人民的反抗,主要表现为反对普天间基地岛内搬迁,要求美日减少在岛内的军事基地。在此进程中,琉球和平主义思想得以确立、丰富和发展,并且体系化,逐步由朴素和平主义发展为“回归”和平主义,再到反歧视和平主义。
学界关于琉球抗争研究基本也以三波浪潮为主线,呈现出以下特征:第一,既有关注抗争整体的研究,也有聚焦某一时段、某一地域或某一群体的研究;第二,相关研究涉及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多学科,且学科交叉色彩愈发明显;第三,随着抗争实践的不断推进,相关研究更注重对其理论层面的探讨。[2]不少研究涉及和平主义,但鲜有以此为逻辑主线系统探讨琉球抗争的成果。笔者曾从施暴者角度探讨琉球问题[3],而本文旨在以和平主义为逻辑主线,从受暴者视角分析琉球岛内对强大暴力结构的反抗及其背后逻辑,并考察抗争对岛内政治生态和社会、琉球与日本的关系、日美同盟及东亚国际秩序的影响。
一、第一波抗争浪潮:土地斗争与朴素和平主义
土地斗争是琉球民众与美军之间的非对称对峙。在战后的极端环境下,绝望的琉球民众为了活下来,通过极限抵抗实践孕育了“生存思想”。这种生存思想是一种朴素和平主义,并逐步发展成为琉球社会政治运动的思想基础。
(一)美军强制征地引发岛内农民反抗
战后初期美军强制占用琉球土地建造基地,而土地所有者却无赔偿,岛内很早就出现要求美军支付军用地租的呼声。1951年8月,土地所有者向美国琉球民政府(以下简称“民政府”)副长官、冲绳群岛知事及冲绳群岛议会请愿,诉说其生存困境。[4]但是美军对此置之不理,反而逐步明确继续扩大军事基地方针,要求民政府通过琉球群岛政府(以下简称“琉球政府”)向所有者购买或租借以获得土地。[5]基于此,民政府一方面发布相关法令,为其“合法”窃取土地做准备,另一方面采用“刺刀加推土机”方式继续暴力征地。
根据民政府公布的《契约权》,土地租借时间从1950年7月1日开始,为期20年,地租为1950年7月1日地价评估价格的6%。此时美军在琉球占地约4万英亩,其中1.6万英亩为耕地,占岛内耕地面积的20%,影响到约5万家庭、25万人。一家平均拥有0.8英亩土地,而每年地租收入不足20美元。0.8英亩土地可解决一家吃饭问题,但20美元无法维持其基本生计,因此大部分土地所有者拒绝签约。[6]为了生存,被夺走耕地的农民不得不与美军进行斗争。1953年12月,小禄村居民聚集在村事务所,坐在推土机前,这是农民对强制征地最初的有组织抵抗。[7]1955年,伊江岛农民在极限状态下进行的非暴力抗争更具有典型性。他们坚持在美军演习地耕作,在琉球政府前静坐抗议,并开展“乞食游行”。[8]“乞食游行”是伊江岛农民独特的斗争方式,持续了约5个月。当地媒体开始报道美军暴力征地和农民抵抗运动,琉球岛内对农民的支援也蔓延开来,并推动土地斗争走向全岛。农民使用非暴力方式进行抗争,声称无政治诉求,无意干涉美军,不与共产主义和反美人士关联,唯一诉求是收回土地。
(二)农民抗争演变为全岛抗争
民政府意欲通过一次性支付政策一劳永逸地解决土地问题,这引起琉球土地所有者和民众的极大不满。岛内农民的抵抗及广大民众对土地运动的支援,推动岛内政府和相关组织关注土地问题,并团结起来共同抵制美国土地政策。1954年4月,琉球议会通过《关于军用地处理的请愿决议》,反对一次性支付政策。[9]同时,行政府、议会、市镇村长会、土地所有者联合会(约4万个)四个团体结成四者协议会,与美国政府展开交涉。[10]1955年5月,琉球议会通过《关于军用地问题的四项原则》(以下简称“四原则”)。[11]在此压力下,1955年10月美国众议院军事委员会向琉球派出以普赖斯为首的调查团。调查团于次年6月发布普赖斯报告,拒绝按年度支付并赔偿的请求,坚持一次性支付政策。[12]人们的愤怒与在残酷军政统治下的危机感叠加在一起,将琉球政府及其相关人员、政党、大众团体、社会组织和民众卷入,把土地斗争推向高潮。
议会紧急召开全体会议,明确贯彻四原则。琉球行政主席、副主席、9名其他高级行政官员、53名市长、29名议员、军用地土地所有者联合会高级官员誓言,如美国不重新考虑土地问题,他们将集体辞职,市议会议长也将仿效。[13]政党和大众团体也行动起来,成立保护土地协议会(以下简称“土地协”),开展反对普赖斯报告的群众运动,各市町村居民大会在全岛同时召开。1956年6月20日,冲绳64个市町村中的56个举行“拒绝普赖斯报告、贯彻四原则”居民大会,有20多万人参加。此后居民抗议活动仍在持续,25日第二届居民大会在那霸市和胡差市(今冲绳市)举行,分别有10万人和5万人参加。[14]
(三)美军采用分化打压政策应对琉球抗争
美军威胁琉球行政主席和议员们,将在其辞职后对琉球群岛进行直接统治,并在冲绳本岛中部地区市町村发起无限期禁止入内令,以经济制裁应对岛内抗争。[15]该政策效果渐显,抗议共同体开始分化。那霸市市长当间重刚声明,如果美国不获取土地所有权,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则不反对一次性支付政策。夹在高涨的大众运动和美军之间的比嘉秀平主席和民主党部分力量开始动摇。比嘉要求人们不要把土地问题与反基地、支持“回归”和反对与美合作运动联系起来。[16]禁止入内令对依靠美军基地的胡差市的影响很大,市区和中部地区的市町村相继宣布不批准召开反美居民大会,随后市町村长会和市町村议长会、联合协议会也追随中部地区市町村的态度。[17]
至此举岛上下的联合最终失败,岛内关于土地斗争的分歧日渐凸显。琉球人民对美国处理土地问题的不满与愤怒,也点燃了他们与日本“统一”摆脱基地的希望,“回归”运动悄然兴起。土地协强调土地运动应以“回归”为基调,并指出彻底依靠大众进行斗争的方向。[18]冲绳教职员会、冲绳人民党和其他宣传“回归”的组织也从土地争端中撤出,转向“回归”运动。土地斗争不再包括所有社会阶层,它转化为军用地土地所有者、当地土地协和美军之间的经济争端。同时,美国也开始在军用地租金额和支付方式上作出让步。1958年8月至11月,美国与琉球展开以大幅提高地租为中心的磋商,琉球议会通过相关法案,土地斗争告一段落。
(四)“生存思想”与“不抵抗的抵抗”成为朴素和平主义的底色
冲绳战役将岛内40万居民卷入,造成1/4到1/3的当地人口死亡。在战场上煎熬三个多月的幸存者战后继续生活在废墟上,这种经历让琉球人民体会到和平与生命弥足珍贵。
1. 土地斗争是保护土地、生命和生活方式的战斗
美军强制征用大量耕地,严重影响当地农民生计,冲击其生活方式。美军坚持一次性支付政策进一步激化了矛盾,对土地拥有特殊感情的农民无法接受强制购地,琉球人民多年隐忍终于以举岛上下抗争的形式爆发。强制征地发生后,温饱问题成为农民当时及此后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19]他们把生存放在首位,团结周围民众,向美军和琉球政府提出归还土地的诉求,并寻求岛内民众的同情和支持。历经冲绳战役战火的蹂躏,很多民众无家可归,一贫如洗,求生的基本诉求成为岛内暂时团结的纽带,也是抗议团体联合起来的最朴素的动机。鉴于此,为保护土地、生命和生活方式,抗争共同体几乎囊括琉球各阶级和阶层。
2. 坚持非暴力抗争方式
美国对琉球政策确定后,致力于建立大规模长期军事基地,日本的美军基地也开始向琉球集中,岛内抗争则表现为反对强制征地将琉球基地化。此时美军控制着琉球的方方面面,基地相关收入占全岛生产总值的50%以上。日本无暇顾及岛内问题,琉球人民孤立无援。为了不给强大且全副武装的美军制造镇压借口,琉球人民竭力避免使用暴力反对暴力。作为琉球战后史反战和平运动源流的伊江岛土地斗争在非暴力抗争方面具有开创性和引领性。伊江岛民众认为,为保护生命只能采取默认、妥协、让步态度,不在物理层面抵抗“外压”,而是以“不抵抗的抵抗”与美军抗争,包括祈祷、诉说、静坐请愿等方式。[20]为此,他们还制定了贯彻非暴力原则的“陈情规定”。不抵抗的抵抗精神也成为之后全岛的土地斗争方针。为坚守四原则,军用地问题解决促进协议会确定“不抵抗的基本态度”,明确表明在全岛土地斗争中贯彻非暴力主义。[21]伊江岛斗争精神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被传颂和记忆,且影响了此后的琉球抗争运动。
3. 土地运动未超出经济斗争范畴
各种政治势力在土地运动中不断分化组合,随着抗争走向高潮,保守势力和革新势力的分歧渐趋明显。不同政治势力出身不同,所处社会地位不同,其诉求也不尽一致。保守的民主党和土地所有者联合会核心成员非常谨慎,主要从经济角度考虑问题,认为美军短期内不会归还土地,将反对美军征地作为要求提高租金的筹码,[22]主张将土地斗争限制在经济范畴内,实现与美军合作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反对将土地问题政治化。冲绳人民党和冲绳社会大众党从政治角度看待征地问题,将美军对琉球的占领看作殖民主义,一次性支付政策是具体表现,他们意欲借土地斗争推动施政权“回归”。因此“回归”运动在土地斗争后期出现,但因其势力弱小还不能作为全岛联合运动的基础。
4. 土地斗争影响深远
虽然土地斗争未超出经济领域,但是其对琉球政局和社会产生了广泛且深远的影响。全岛抗争促使美国对琉政策作出一定调整,这使琉球社会和民众认识到,岛内不是一盘散沙,有团结起来的能力,并能形成巨大的力量。这催生了民众的自信,推动了抗争共同体的形成。与之相关联,琉球人民通过抗争实践意识到其自身蕴藏的巨大能量,虽夹在美日两国中间,但并不完全受制于人,他们可团结起来发挥主体性,从而一定程度上实现自主性。生存权、发展权、人权、自治权等权利概念在当时虽并未成为主流,但土地斗争唤醒了琉球人民的权利意识和主体观念,奠定了战后反对美军基地和反抗日本歧视运动的思想基础。此外,琉球通过非暴力方式与强大的美军形成对峙,在极其残酷的环境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平斗争方式深入人心。从长远看,关于这些事件的历史记忆不断传承,成为此后琉球抗争运动延续至今的思想源泉。
二、第二波抗争浪潮:“回归”运动与“回归”和平主义
随着土地问题基本解决,始于土地斗争的“回归”运动在20世纪60年代走出土地斗争框架,逐渐成为第二波抗争浪潮。越战逐步升级后,琉球成为扩大的战场,很多琉球人产生了其是美军帮凶的感觉。鉴于对北越人民的同情及可能将琉球拖进美中苏战争泥潭的担忧,琉球反美、反战、反基地的呼声更加强烈。直到60年代中期许多人认为——最后被证明是错误的——施政权移交可解决基地问题。这一时期的“回归”运动体现着琉球人民对和平的向往,他们积极寻求日本民族主义作为其身份认同,从朴素和平主义发展为“回归”和平主义。不可避免的是,岛内“回归”诉求夹杂着琉球人民对冲绳战役和来自日本歧视的痛苦回忆、对岛内阶级剥削的反抗以及对和平的渴望。
(一)和平、民主、富裕成为“回归”运动口号
20世纪60年代,在异族军政统治下,琉球与高速增长的日本经济发展过程分离,形成基地依存型经济结构。美国的军事优先政策限制了琉球人民的政治权利,侵害了他们的基本人权。美军杀害岛民、强奸妇女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由美军引起的军事事故和交通事故频发。鉴于美军享有治外法权,很多事情不了了之。美军不仅影响着琉球的政治和经济,还控制着关乎琉球人民基本生活的水电等基础设施。要与之对抗,琉球需要强大的国家权力的支持。琉球在与美军抗争过程中发现“日本”这个所谓的“祖国”,将其视为摆脱基地的帮手。此外,琉球人民认为,日本有“非战和平”思想,国民生活在和平宪法下,劳工立法和福利体系比较完善,个人财产和基本人权有保障,不受战争困扰。这对琉球民众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们急于摆脱美军统治和基地带来的各种问题,并未触及对其来说“大和到底是什么”,而是以“回归祖国”的感性想法迅速向日本人同化,[23]认同日本是当时琉球社会的主流思潮。
琉球旨在寻求宪法保护,拥有和平宪法的日本对渴望摆脱基地的琉球来说是一个乌托邦。琉球人民认为,“回归”意味着和平宪法适用于琉球、美军统治的终结以及美军基地的撤离。鉴于此,支持施政权移交的岛内政治势力开始强调日本宪法的重要性,从保护琉球人民的生活和人权角度推进所谓“回归”运动,并大力宣扬血浓于水的“民族主义”。[24]日本宪法所宣扬的人权、自治权、主权在民及和平主义等成为“回归”运动的向心力,“回归”运动被称为“恢复人权和自治权的运动”。随着和平、民主、富裕生活成为“回归”运动的口号,“祖国”作为可以拯救琉球于水火的形象被美化,岛内民众强烈渴求日本宪法的保护,积极响应“回归”运动。
(二)深受和平主义影响的“回归”运动发展为全岛行动
战后初期“回归”并不是岛内主流政治考虑,随着美军暴行的出现,“回归”运动开始萌芽。20世纪50年代,岛内保守势力将施政权移交作为其长期目标,但并未采取实质性政策,且强调与美合作。比如,50年代初期美国支持的琉球民主党成立并执政,主张在与美积极合作框架下实现施政权“回归”。[25]1959年,琉球保守势力联合起来成立冲绳自民党,确定循序渐进的“回归”方针,反对将“回归”发展成反美政治斗争。岛内进步势力则谋求推动土地斗争突破经济范畴,转向“回归”运动。1960年,冲绳教职员会、工会、政党、家长教师协会、遗属联合会等团体联合成立冲绳县回归祖国协议会(以下简称“回归协”)。回归协是“回归”运动的核心组织,冲绳人民党、冲绳社会大众党、冲绳社会党以及冲绳青年联合会和工会在其中发挥领导作用。
60年代,琉球保守势力和革新势力对立局面形成,但都支持所谓“回归”,仅在方式上有所区别。岛内各政党、团体都将“回归”视为行动纲领,并得到岛内民众支持。此时“回归”运动开始强调“回归”后将在工资水平、税制、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缩小与日本的差距。在工会主导下,琉球社会组织一系列抗议、游行、集会、静坐、署名活动,有的要求民选琉球行政主席,有的要求罢工权,有的要求取消出国限制,有的要求撤出美军基地,各种各样的抗争运动的诉求最终集中在“反战回归”上。风起云涌的“回归”运动与《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紧密相关,1967年美国同意将在不影响美军有效使用基地的前提下移交琉球施政权。[26]这意味着日美要找到既可满足日本“收回”琉球施政权愿望又能保持驻琉美军地位不变的方案。1972年,在几乎保留所有美军基地的前提下,日美完成了琉球施政权的私相授受。
(三)“回归”运动与和平主义的矛盾及冲突
“回归”成为琉球超党派、超阶级抗争的行动纲领,各种“回归”运动以追求人权、自治权、和平为出发点,具有一体两面性,既是反基地运动,也是民主化运动,并将朴素和平主义发展为“回归”和平主义。但是,“回归”运动的结果与琉球人民追求的和平背道而驰。
1. “回归”和平主义缺乏逻辑性
在美国军政重压下,“回归”运动原点是撤出基地实现琉球和平,并与保护民众生活、权利和尊严结合起来。“回归”运动将岛内各种势力聚在一起,因此“回归”和平主义杂糅了众多诉求与思想,特别是与民族主义、阶级斗争和反殖民主义相互交错。民族主义具有反对资本主义及主张与本民族统一两种形式,而美军统治琉球是殖民主义表现。鉴于琉球与日本的历史联系,两方都大力宣扬日本是琉球的“祖国”。因此,民族主义的这两种形式,无论是反对资本主义还是支持与日本统一,对琉球左翼势力及不具备特定意识形态的普通大众都具有吸引力,且同时出现在“回归”运动中,既主张阶级斗争,又强调琉球在情感、种族上与日本的依附关系。最终主张与日本统一的民族主义成为“回归”运动的主导思想,这也符合日本自民党的政治议程。鉴于此,“回归”运动成为琉球摆脱异族统治、拯救民众日常生活危机的灵丹妙药,而“祖国”的形象被虚幻化。对琉球来说,“回归”只是将岛内各种势力联合起来并争取日本支持的口号,并不是必须与日本统一,其抵抗的真正精神来源也不是日本人意识或爱国意识。可见,“回归”和平主义具有明显的工具性,且缺乏逻辑性。
2. “回归”和平主义存在悖论
20世纪60年代末期,随着保留基地移交施政权成为日美既定路线,琉球意识到美军撤出的希望破灭,所谓“回归”并不是“回归”和平宪法而是“回归”日美安保体制,回归协提倡的“回归”越来越背离反对美军基地、支持和平主义以及反对军国主义的理念。在此背景下,岛内很多人开始重新思考“回归”问题,“反回归”“反国家”思想出现,[27]并争论“回归”是日本反对安保斗争的一部分还是反对琉球被边缘化的一部分。抗争共同体内部开始批评“回归”及“回归”民族主义,新川明和川满信一作为反“回归”论代表人物批判“回归和平宪法”是救济幻想。和平宪法在日本的实施以琉球基地化为前提条件,琉球成为牺牲品。对琉球来说,必须用右手支起和平宪法,同时用左手批判它。[28]因此,“回归”和平宪法或说“回归”和平主义本身存在悖论。
3. 对“回归”运动的反思孕育反歧视和平主义
岛内对“回归”运动的反思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对国家和国家权力提出质疑,从日本与琉球的关系探讨琉球之于日本的意义,二是开始正视琉球在日本作为“少数者”和“异质者”而存在的现实以及日本对琉球的歧视。这两方面都与如何与日本相处直接关联,相关争论引起琉球社会内部分歧甚至分裂,威胁到抗争共同体内部团结及此后的抗争运动。民众开始背离对日本的认同,拒绝以日本人定义其身份,将自己作为民族国家内部的异类,更加强调冲绳人或琉球人的身份,推动“回归”和平主义走向反歧视和平主义。施政权移交后反公害居民运动在岛内兴起,主要反对日本主导的琉球工业化和美军基地继续存在,要求琉球自治,主张保护自然环境和传统生活方式。这凸显出琉球人民的主体性及自立、自治和自决的意识,琉球人民开始讨论日本与琉球的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歧视和被歧视问题,并以日本为对象进行反歧视抗争。比如玉野井芳郎在1981年完成了以生存与和平为根本的《冲绳自治宪章》草案。[29]此外,对“回归”运动的反思潮流催生出后国民国家思想,川满信一的《琉球共和社会宪法C私(试)案》是典型代表。[30]
施政权移交后,日本转而和美国站在同一战线上,采取各种措施以确保琉球在日美国家安全战略上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回归”运动与和平主义的矛盾对抗争共同体造成了一定的威胁,但未使其完全崩溃,抗争运动进入低谷期。
三、第三波抗争浪潮:反战反基地运动与反歧视和平主义
1995年,美军强暴琉球女生极端犯罪事件引发了第三波抗争浪潮。日美关心的是该事件对同盟造成的影响,而不是寻求正义或采取措施防止此类问题再现。1996年日美达成“普天间基地附带搬迁条件返还”协议,提出必须新建替代设施,才能返还普天间基地。30年过去了,普天间搬迁计划一变再变,替代基地的规模不断扩大。该问题成为日美政府与冲绳县、市、町各层级及市民团体间错综复杂的角力场,为反对岛内搬迁及日本歧视政策,琉球地方各级政府和民间抗争并行推进,同频共振。
(一)冲绳县和名护市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抗争
根据《驻日美军用地特别措施法》,当土地所有者拒绝在租地协议上签字时,则由当地市町村长代签,如果他们也拒签,则由知事代签。1991年,时任知事大田昌秀曾代签过。1995年强暴案引发全岛愤怒,大田在县民大会上明确表示拒绝代签,随后发展为日本首相与冲绳县知事相互诉讼的局面。以知事为首对抗中央的斗争持续了一年,1996年9月大田同意代签。随着边野古项目规模越来越大,1998年大田反对推进该项目,日本政府中止大田所有官方接触,致其无法施政,并投入3亿日元资助反大田竞选,使其竞选连任失败。在基地问题上主张与日本合作的稻岭惠一当选为知事,此后日本推出与基地相关的振兴政策,为推动名护市接纳普天间基地替代设施而制定北部振兴政策,导致市町村财政进一步依赖日本。[31]
1997年6月,名护市反基地组织联合要求对在边野古建造直升机场进行公投,结果53.8%的有效票表示反对。时任名护市市长比嘉铁也提出,日本通过特别援助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以此为条件,他支持在边野古建直升机场,随后辞职。此后主张与东京做交易的候选人在1998年、2002年和2006年当选名护市市长,由自民党支持的市长和市政府尽其所能将公众注意力从基地问题转移至就业、工资和其他经济利益。直至2010年,反对基地建设的政治势力开始在名护市市政局占优势地位,1月坚决反对基地建设的革新派稻岭进当选名护市市长,2月市议会通过反对在县内新建基地的议案,9月多个反基地的候选人当选名护市议员。[32]名护市政府和民众在反基地问题上达成一致,结束了1997年以来的分裂局面。
名护市政治生态影响冲绳县政局。仲井真弘多在2006年和2011年知事竞选期间提出反对普天间基地迁移到边野古,并连续两次当选,2011年冲绳县议会明确表示反对新建军事基地。冲绳县和名护市的政治生态表明,日本对岛内采取的以激励和劝服为主的金元体系不再奏效。2014年反对边野古搬迁派不仅占据冲绳县知事、名护市市长要职,还占有冲绳县和名护市议会的多数席位。2014—2015年,日本中央政府与冲绳县政府因边野古填海造地许可撤销问题再度形成相互诉讼局面,以后者失败而告终。之后日本不顾当地反对,重启基地建设。翁长熊志知事和玉城丹尼知事继续反对基地建设,岛内进步势力和保守势力在反基地问题上的分歧越来越小。
(二)岛内民众抗议浪潮:海洋抗争与山林抗争
针对强暴事件引发的抗议浪潮,日美于1996年提出11个基地返还计划,其条件多为县内搬迁,搬迁地集中在冲绳本岛北部。边野古和高江都是在有条件返还的原则下强化基地功能的地区,两地民众反基地运动成为第三波抗争浪潮的典型。
1997年,日美将普天间替代设施地点确定为名护市边野古,当地居民组成“生命守护会”,开展静坐示威和海上行动等非暴力活动阻止基地建设。[33]当地抗争由间接反对演变成与那霸市防卫设施局直接对峙,由白天抗争发展到24小时不间断,由陆上发展到海上。边野古抗争成为“由个人意志集合支撑的彻底的非暴力斗争”,参加人员根据自身健康和生活状况决定参加时间和时长。[34]边野古抗争影响着当地民众,参与抗争的人越来越多,也吸引了日本各地的年轻人前往,并受到国外媒体与非政府组织的关注。在抗议过程中,参与者严格贯彻非暴力主义,不损害物品,对暴力也不做物理性反击,同时竭力避免语言挑衅。边野古抗争暂时阻止日本海底钻探调查活动,但是日美继续在边野古推进新建基地计划,反基地人士仍坚持静坐。2019年,冲绳就是否将普天间基地搬到边野古进行公投,72.2%的有效票表示反对。日本政府对此态度强硬,称无论公投结果如何,基地搬迁计划都不会停止,边野古抗议活动也持续至今。
边野古抗争是海洋抗争的典型代表,而高江区反对修建直升机停机坪运动可被称为山林抗争。高江位于冲绳北部山林区东村北端,日本政府在未与当地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意图强行新建6个直升机坪。2006年2月,当地居民达成反对修建直升机停机坪决议,2007年8月组成不要直升机停机坪居民会,与来自日本的声援者一起展开静坐抗议活动。2008年11月,日本防卫省冲绳防卫局以静坐对工程造成妨害为由,向那霸地方法院起诉参与居民。高江区人口较少,人力有限,但与外界联系较多,来自琉球以及日本各地的声援者也不定期参与静坐,抗议活动持续至今。
(三)反思“回归”思潮与反歧视和平主义相互交织
日美“回归”政策的欺骗性推动琉球人民进一步反思“回归”运动和“回归”和平主义。他们通过反思不断探寻“回归”理念的原点,并将“回归”和平主义发展为反歧视和平主义。
1. 立足于反歧视与国家权力对峙
“回归”论与“反回归”论真正的分歧是在“如何与日本相处”的层面上。[35]反思“回归”的实质是探讨日本之于琉球的关系,日本对琉球差别对待是其核心内容,这些思想成果成为反歧视和平主义的理论基础。在琉日关系中,琉球一直处于被支配和被歧视的地位,“歧视冲绳、牺牲冲绳,是自庆长以来日本的传统”。[36]施政权移交后,日本继续将琉球看作“少数者”和“异质者”,并偷换概念将琉球与本土的差别转换为经济问题,引导民众将振兴开发视为岛内最重要的问题,尽量避免美军基地成为琉球的政治议题。[37]日本打着振兴开发和缩小差距的旗号,积极促成国家主导的振兴体制,加深了琉球对日本财政的依赖,固化了其军事基地的地位。美军基地、与之相关的基地经济以及日本垄断资本的进入,破坏了琉球的自然环境和生活方式,抑制了琉球自立经济的发展,压制了民众生存权和自治权。冲绳虽成为日本47个都道府县之一,但是并未获得平等的地位。因此,反歧视反支配、要自治和自决成为岛内抗争的主要目标,日本则是抗争的首要对象,反国家权力、反国民认同成为抗争的主要内容。这与20世纪70年代在金武湾斗争中成长起来的自立自决思想一脉相承。
2. 琉球自主性和主体性越发突出
为应对“回归”运动带来的问题,琉球人民拒绝代表政治,着手自己解决问题,居民运动在20世纪70年代兴起。比如,金武湾守护会提出不设代表,参与人员自觉采取行动,不论其政治倾向及派别,都站在生存原点开展运动。居民运动超越了意识形态,是个体运动的主观组合。[38]在此背景下,居民运动在岛内各地兴起,其抗争对象和诉求并不完全一致,但都贯彻“居民主导主义”,将反权力行动与民众日常生活相结合,将政治日常化,具有明显自发性和直接性,是岛内民众对日本支配结构的直接反抗。[39]第三波抗争浪潮继承和发扬“居民主导主义”,强化琉球整体和琉球人民作为个体的自发性、自主性和主体性意识。随着居民个体成为抗议主体,政党不再是抗争中心,在土地斗争和“回归”运动中充当领导者的左翼组织及势力在第三波抗争中的作用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是运动的领导者,而是以居民运动支持者的身份出现,第三波抗争的意识形态色彩随之淡化。
3. 生存思想进一步发展
居民运动主张保护环境和传统生活方式,基于此,第三波抗争继承和发展了前两波抗争的底层逻辑——“生存思想”。在第一波抗争中,生存思想主要指填饱肚子活下去,表现为维护生存权;在第二波抗争中,主要指获得宪法保护过上好日子,侧重于重获政治权利,构筑支援和互助关系;在第三波抗争中,主要指保护自然环境和传统生活方式,表现为贯彻非暴力原则。
边野古海洋抗争和高江区山林抗争旨在避免卷入战争,保护自然环境,维护当地居民生存权。随着反战反基地运动长期化,除周边居民外,琉球岛内、日本以及海外很多人士参与进来,抗议圈逐步扩大,通过直接参与及捐助等方式构筑支援和互助关系。非暴力抗争方式在前两波抗争的基础上也不断丰富和发展。琉球人民不断总结美军占领时期在力量非对称情境下的斗争经验,认为“变强”和“示强”并不是明智之举,为避免对峙尖锐化应“示弱”,这仍适用于第三波和平反战运动,阿波根昌鸿倡导的非暴力抗争具体实践在边野古抗争中重演。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没有任何政治、司法和经济资源的民众选择将自己的身体政治化,[40]他们乘坐皮划艇出海,与防卫设施局海上作业船对峙。日本政府对抗争者的直接暴力增加,不少参与者遭受暴力反制后身心受伤无法继续参加此类活动。但他们并未放弃,而是不断探索新的抗争方式,立足环保推动反基地运动“非政治化”。他们不仅聚焦人类自身,也关注动物,将反基地运动发展成一种“生活方式”,使生存思想变成真正“生”的思想,为反基地运动的长期化做好准备。这不仅创造了更多非暴力抗争方式,丰富了非暴力抗争理论,也深化了与之相关的“生存思想”。这是琉球人民多年社会政治运动磨炼出的非暴力思想,是民众智慧的结晶。
四、结论
二战后,琉球人民在被边缘化的历史叙事下,根据时代背景与自身情况不断定义“自我”与“他者”,被迫走上反战反基地、反歧视求和平的征程。在数十年的抗争中,琉球作为整体和琉球人民作为个体的自主自觉意识不断觉醒,其历史主体性不断强化。对琉球来说,这种历史主体性表现为在自信基础上对自立、自治和自决的主张和探寻,其终极目标植根于权利的恢复和自我的解放,争取在和平中生存的权利则将和平主义思想与历史主体性有效联结起来。第一波抗争推动琉球人民与蕴藏巨大能量的琉球“相遇”,促使其树立起与强权抗争的自信。在第二波抗争中琉球人民“发现”日本,将其作为摆脱基地的可联合的力量。琉球从欺骗中醒悟后开始反对日本歧视和不公正待遇,积极寻求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自立和自治,进而实现自决,这也成为第三波抗争的思想渊源。驻琉美军基地是美日强加给琉球的暴力,也是影响和破坏亚洲人民生命和生活的武装力量,被迫成为“军事要塞”的琉球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美日“帮凶”。为制止琉球作为美军基地所在地对亚洲潜在的“加害”行为,岛内有识之士积极推动琉球成为“和平基石”,从长远看,琉球抗争具有广泛的地区价值和世界意义。
参考文献、注释
[1]1879年以来,关于琉球主权归属问题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1971年,日美签订《日本国与美利坚合众国关于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的协定》(Agreement betwee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Concerning the Ryukyu Islands and the Daito Islands)。该协定并未出现“返还”“回归”等用语,仅对琉球施政权作出约定,不涉及琉球主权,双方私相授受的也是琉球施政权,但是日本引导舆论,将该协定简称为《归还冲绳协定》。因此,本文在使用“归还”“回归”等用语时,均指代琉球施政权而不是主权,且加引号以示区别。
[2]代表性研究有很多,譬如:阿波根昌鴻『米軍と農民——沖縄県伊江島』岩波書店、1973年;芝田秀幹『「沖縄闘争」研究序説 -1960年~祖国復帰の「沖縄」を巡る学生運動-』、『沖縄法学』第47号、2019年;大野光明『沖縄闘争の時代1960/70』人文書院、2014年;新崎盛暉『未完の沖縄闘争』凱風社、2005年;新城郁夫「倫理としての辺野古反基地運動―― 辺野古から嘉手納、宮古、八重山へ」、『現代思想』第44巻2号、2016年。
[3]陈静静:《战后日本对琉球政策变迁与日美同盟强化——基于结构暴力的分析视角》,载《国际政治研究》2022年第1期。
[4]Kensei Yoshida, Democracy Betrayed: Okinawa under U.S. Occupation, Press: Center for East Asian Studies Western Washington, Bellingham, Washington, 2001, pp. 63-64.
[5]“Draft Directive for United States Civil Administration of the Ryukyu Islands,” i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52-1954, China and Japan, Vol. XIV, Part 2 (1985), p. 1594, https://history.state.gov/historicaldocuments/frus1952-54v14p2/d731.
[6]U.S. Congress, Report of a Special Committee of the Armed Services Committee, Washington: 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56.
[7]国場幸太郎「沖縄の一九五〇年代と現状米軍基地反対闘争の発展」、『情況』第2期、第11巻第8号(2000年8月)、64—96頁。
[8]新崎盛暉『沖縄·反戦地主』高文研、1995年、41頁。
[9]行政主席官房情報課編「軍用地処理に関する請願決議」、『軍用土地問題の経緯』琉球政府行政主席官房、1959年、100—101頁。
[10]新崎盛晖:《冲绳现代史》,胡冬竹译,北京: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87页。
[11]四原则为:反对一次性支付、适当补偿、赔偿损失、反对新收。琉球政府法務局総務課『プライス勧告とその反論沖縄軍用地問題』四原則貫徹実践本部編集発行、1956年。
[12]U.S. Congress, Report of a Special Committee of the Armed Services Committee.
[13]Kensei Yoshida, Democracy Betrayed: Okinawa under U.S. Occupation, p. 72.
[14]中野好夫、新崎盛暉『沖縄戦後史』岩波書店、1976 年、84—85頁。
[15]橋本理恵子「反基地運動とジャーナリズム:1950 年代の沖縄問題報道を事例として」、『21世紀社会デザイン研究』第18巻、2019年、45—53頁。
[16]Kensei Yoshida, Democracy Betrayed: Okinawa under U.S. Occupation, pp. 72-73.
[17]新崎盛晖:《冲绳现代史》,第103页。
[18]同上,第96—98页。
[19]岡本直美『生を縁取る言葉の居場所―戦後沖縄における「島ぐるみ」土地闘争の再検討―』、同志社大学博士学位請求論文、2021年。
[20]阿波根昌鴻『米軍と農民―沖縄県伊江島』岩波書店、1973年、54頁。
[21]石原昌家、新垣尚子『戦後沖縄の平和運動にみる非暴力主義:1950年代の「土地闘争」を中心に』、『沖縄国際大学社会文化研究』第2巻第1号(1998年3月)、155—170頁。
[22]中野好夫、新崎盛暉『沖縄戦後史』、137頁。
[23]上原こずえ『民衆の「生存」思想から「権利」を問う:施政権返還後の金武湾·反CTS裁判をめぐって』、『沖縄文化研究』第39巻(2013年3月)、127—158頁。
[24]新川明『「非国民」の思想と論理:沖縄における思想の自立について』、谷川健一編『沖縄の思想 叢書わが沖縄 第六巻』木耳社、1970年、5—72頁。
[25]Akio Watanabe, The Okinawa Problem: A Chapter in Japan-U.S. Relations, Victoria: Melbouren University Press, 1970, p. 14.
[26]“Joint Communique Between President Lyndon B. Johnson and His Excellency Prime Minister Sato of Japan,” November 15, 1967, Box 253, National Security Files, Country File, Japan, President Johnson Library.
[27]徳田匡『「反復帰·反国家」の思想を読みなおす』藤澤健一編『反復帰と反国家―「お国は?」』社会評論社、2008年、187—224頁。
[28]比屋根照夫「沖縄の歴史意識が生んだ非戦反戦の思想」、『現代の理論』第23号(2010年春)、126—133頁。
[29]玉野井芳郎「沖縄自治憲章」(案)(1981)、鶴見和子、新崎盛暉編『玉野井芳郎著作集』第3巻、1990年。
[30]上野千鶴子『生き延びるための思想』岩波書店、2006年、36—37頁。
[31]新崎盛暉、我部政明、桜井国俊、佐藤学、星野英一、松元剛、宮里政玄『脱「沖縄依存」の安全保障へ──国際環境の激変と3.11を受けて』、『世界』第822号(2011年10月)、188—200頁。
[32]加文·麦考马克、乘松聪子:《冲绳之怒:美日同盟下的抗争》,董亮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35页。
[33]阿部小涼「繰り返し変わる――沖縄における直接行動の現在進行形」、『政策科学·国際関係論集』第13巻(2011年3月)、61—90頁。
[34]新崎盛暉『沖縄現代史』岩波書店、2005年、221—222頁。
[35]川满信一、仲里效(编):《琉球共和社会宪法的潜能》,庄娜译,北京:三联书店2019年版,第69页。
[36]永積安明「沖縄と本土―その断絶と連続」、『世界』第273号(1968年8月)、86頁。
[37]島袋純『「沖縄振興開発体制」への挑戦―日本の「戦後国体」を問う』、『世界』第832号(2012年7月)、45—53頁。
[38]崎原盛秀『現在に引き継がれる「金武湾を守る会」の闘い』、『情況』第11巻第9号(2010年11月)、32—45頁。
[39]大野光明「持続する反復帰論—岡本恵徳の思想から考える」、『アジア太平洋研究』第41号(2016年11月)、19—30頁。
[40]森啓輔「占領に抗う――東村高江のヘリパッド 建設反対闘争」、田仲康博編『占領者のまなざし― 沖縄/米国/日本の戦後』せりか書房、2013年、200頁。
陈静静: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