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党的领导横向覆盖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纵向贯通国家治理各环节全链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坚持和加强,确保国家治理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有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稳致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又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征程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必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具体制度,不断将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换为国家治理效能。
关键词:党的领导;国家治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系统观念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图谱,将党的领导制度明确为统领和贯穿其他方面制度的国家根本领导制度,并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新征程上,必须深刻把握这一重要论断的精髓要义,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在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深刻把握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精髓要义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党是领导一切的。”作为国家治理的领导核心,党领导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结的国家治理体系,领导各类治理主体,协调各个治理层级,有效破解治理分散化与碎片化问题,推动各类治理主体在价值取向与行动逻辑上实现统一,从而产生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协同效应,显著增强国家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与协调性,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高效运转、国家治理能力充分彰显提供根本保证。
(一)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通过月与星的生动比喻,深刻揭示出党在我国国家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明确党作为我国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同其他国家治理主体之间“众星捧月”式的结构关系。从基本的制度设计到具体的治理实践,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国家治理的领导核心。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面临改革发展稳定多方面治理任务,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治理领域,涵盖政府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体等多元治理主体。在这一庞大系统中,党是处于核心位置的关键主体。在战略地位层面,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在国家治理的系统工程中突出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才能抓住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在体制机制层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在严密、完整、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党的领导制度居于统领地位。能不能执行好党的领导制度,是能不能发挥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关键所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治国理政的严整制度体系,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处在国家治理体系的统领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都必须通过党的领导制度实现有机连接和系统集成。在国家治理实践层面,党通过自身强大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统筹规划国家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内部结构既多元又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治国理政这一重大课题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和复杂性,恰如一盘大棋。棋局之中,党中央具有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的“棋盘网格”建立起对各方面各层级治理主体的制度化领导,纵向贯通中央到地方的治理链条,横向覆盖各个治理领域。其他治理主体如同“车马炮”,在“帅”的领导统筹下遵循全国一盘棋的规则有序移动,既避免因越位导致的治理冲突,又防止因缺位引发的治理真空。各治理主体在国家治理的棋盘中各司其职、各展其长,保证国家治理大局分明,确保党中央关于治国理政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党的领导横向覆盖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全面领导,一方面明确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核心地位,强调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以及“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的战略地位;同时反复强调党的领导的全面性,强调“党是领导一切的”,明确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要求。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党的领导必须实现对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覆盖。
就治理主体而言,党全面领导国家治理的多元主体。一方面,“在当今中国,没有大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力量或其他什么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党集中统一领导各个国家治理主体、国家治理单元。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人民群众都紧密围绕着党这一领导核心,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另一方面,党遵循“总揽不包揽”的原则,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党全面领导国家治理的多元主体,将多元性和统一性辩证结合,形成“众星捧月”的治理格局,避免国家治理出现一盘散沙、各自为政的局面,确保多元治理主体在国家治理的系统工程中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就治理对象而言,党全面领导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党的全面领导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建构上,落实于国家治理的实际运行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体现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防军队、祖国统一、外交工作、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哪个领域、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缺失了弱化了,都会削弱党的力量,损害党和国家事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和完整系统,集中体现一个国家的制度化水平和制度执行能力。国家治理体系是由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以及党的建设制度等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构成的系统整体,既衔接国家治理的顶层设计,又贯通基层社会的生产生活实践,在党的领导统筹下紧密相连、相互协调,共同构成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与之相适应,国家治理能力则是各方面各层级治理主体在党的领导下执行和运用国家制度,管理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社会各方面事务的重要能力。党的领导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全面覆盖,发挥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关键作用,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成果。
(三)党的领导纵向贯通国家治理各环节全链条
通过纵向贯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科学制度纽带,党的领导贯通国家治理体系的多层次架构,总揽宏观层面的全国治理、中观层面的区域治理以及微观层面的基层治理。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做好党的全部工作都离不开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党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在内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依靠这一严密的组织体系,构建了一个覆盖各个治理领域以及各方面、各层级治理主体的巨大网络,同时通过统筹优化各层级机构设置及其职能配置,形成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党中央作为“大脑和中枢”,在全党范围、全国范围内具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发挥统揽宏观层面国家治理的核心作用的职能。党中央制定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一系列重大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之下,党的地方组织在本地区范围内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中观层面的区域治理。“治理好我们这样的大国,要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一方面,中央加强宏观事务管理,党的地方组织的根本任务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另一方面,党的地方组织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前提下主动管理好本地区事务,增强地方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只有从中央、地方到基层,党的组织体系严密健全,各级组织坚强有力、顺畅运转,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才能确保党的领导有效落实、管党治党各项工作纵深推进,为国家治理提供坚实稳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引领。
从明确治理目标、健全治理体系、统筹治理资源到提升治理能力,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明确国家治理的发展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国家治理的发展方向既体现着治国理政的客观要求和普遍规律,又展现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整体价值取向。党坚定“四个自信”,立足文明根脉、现实国情、人民需求和制度演进规律,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统一起来,对我国国家治理的改进和完善进行系统思考和科学谋划。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现代化的发展方向。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时,科学擘画国家发展的战略安排和阶段性总体目标,为国家治理提供重要蓝图。党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坚持民主集中制结合起来,集合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治理智慧,制定国家治理的政策原则。一方面,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决定权在党中央,党中央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中谋划国家重大战略、制定国家重大政策、部署国家重大任务,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党中央制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和基础,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另一方面,党的重大决策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国家治理是一个庞大的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党通过系统布局整合国家治理资源。党坚持系统观念,秉持“全国一盘棋”思想,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严密完整的组织体系、高效协同的运行机制、坚实有力的技术支撑,对国家治理必不可少的组织资源、人力资源、社会资源、政策资源进行统一安排、集中使用、合理调配,实现城乡、区域之间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出集中力量干大事的优越性,为治理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以及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提供根本保证。
二、新时代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取得重大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充分印证党的领导深度嵌入国家治理各领域全过程,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驱动治理效能持续释放的根本保证。
(一)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国家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正确方向。党的领导决定国家治理的根本政治方向和基本价值立场,始终是确保国家治理性质不变、方向不偏、道路不改、立场不移的“定盘星”。
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国家治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列宁指出:“国家政权的一切政治经济工作都由工人阶级觉悟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只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才能保证国家治理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问题,将其作为一个“必须回答好”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作出深刻的理论回答。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思想上必须十分明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绝不是西方化、资本主义化!”并明确指出,“考虑这个问题,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其内在统一性。这一目标由紧密相连的两部分构成:前一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明确了改革的根本方向,即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历史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后一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则规定了在坚持根本方向的基础上完善制度的鲜明指向。两者必须整体把握,统一理解。这就从道路和制度的角度揭示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政治方向问题,明确了我国国家治理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国家治理。着眼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得到持续完善和巩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日渐成熟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持续高效地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实际效能。
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我国国家治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只有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国家治理才具有人民性,才能够真正由人民作主并服务于人民。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决定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能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从制度设计夯基垒台到治理实践行稳致远,党始终将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高度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确保人民有所呼、国家治理有所应。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示:“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实践中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通过制度化渠道确保国家治理为了人民、国家治理依靠人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果由人民共享、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的重要成果切实回复人民群众之所需,以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回应人民群众之所愿。
(二)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稳致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推进改革的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以伟大的历史主动、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总体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显成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发展科学理论、开辟正确道路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并及时把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成功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不断丰富和拓展制度内容、优化制度结构、完善制度体系。一方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同时建章立制、构建体系,不断建立并发展新的适应时代变化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得到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具体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得以筑牢,党的领导制度作为根本领导制度的统领地位得到明确、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日益健全。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等日益完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重要制度得到创新。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既各有定位、层级分明,又衔接有序、有机统一,形成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的有效统筹,共同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取得瞩目成就,为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
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同国家治理水平提升有机统一,党是国家治理的领导核心,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稳步提高,有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国家治理效能持续释放。同时,党既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又“强化制度执行,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新时代以来,党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的能力和水平大大增强。
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国家治理效能持续释放。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相配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实践中持续释放治理效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新时代以来,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协调联动,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得到有力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树立里程碑,充分印证国家治理效能,彰显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成果。
(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辩证统一,党的领导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同样要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党的领导提出的新要求,遵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规律和基本方向。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与时俱进、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跃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处在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后半程上,“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系统工程所面临形势复杂严峻、任务艰巨繁重、矛盾问题众多,要求党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确保能够做好治国理政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是一个系统工程,还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不断变化发展的治理实践,一方面要求党立足国家治理的实际情况,树立新理念,掌握新方法,不断提高在新形势新要求下驾驭复杂局面和防范风险的能力,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又以持续生成的治理经验,为党领导各方面各层级治理主体创新治理理念、优化治理方式、更新治理手段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源泉,形成国家治理实践发展和党的领导能力提升的良性循环。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提供支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居于统领地位,党的领导地位在制度体系中得到进一步确证和落实。随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等各项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和发展完善,日益健全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也为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具有根本性的制度保证。与此同时,党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党的领导下加快形成。宪法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又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为党的领导提供更加健全的宪法保障。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提供具体制度基础。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是在党的领导制度统领下的制度体系,党的领导贯穿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过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每推进一步,都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创造更加坚实、更加广泛的制度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推动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党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各方面体制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方面体制机制的健全发展实质上是党的领导制度统领下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性优化,推动党的领导能够通过更加健全、日益完善的国家治理体系全面贯穿国家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三、不断推进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强调:“党的领导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阶段,必须进一步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锚定正确航向。
(一)持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引领国家治理的系统工程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同提高国家治理水平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新征程上,必须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将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贯通起来考虑,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保证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频共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全面落实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用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引领国家治理的系统工程,首先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着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在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要求,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确保全党在谋划国家治理战略、制定国家治理政策、部署国家治理任务、推进国家治理工作的实践中始终站稳立场、坚定信心、集中力量、把握主动,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胜利前进。
在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下,推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有机衔接、综合发力,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切实做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覆盖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就构建到哪里。以党的思想建设为基础,坚持不懈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加强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坚定理想信念,夯实思想之基、正确认识历史规律、准确把握基本国情。在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指引下,既确保国家治理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与长远战略目标,道路不改、方向不偏,又充分汲取信仰伟力、理想动力与共同愿景的强大凝聚力,锻造出攻坚克难、势不可挡的磅礴力量,确保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坚韧不拔的奋斗姿态破浪前行,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开拓进取,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勇毅笃行。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党的组织体系上下贯通确保党的工作全面覆盖,以党的组织体系坚强有力实现党的事业卓有成效。以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推动党的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确保国家治理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笃行致远。要把党的纪律建设当作一项经常性工作继续抓好抓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引导党员干部把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落实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在明责知止中轻装上阵,于遵规守纪的广阔天地间干净干事、大胆作为,形成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迸发出干事创业、治国理政的实干力量。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项建设,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保障,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示范引领。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赢得党团结带领全体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共同奋斗的历史主动。
(二)不断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畅通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体制机制
党的全面领导并非抽象的政治原则,而是借助于各方面体制机制以及机构的设计、安排与运行,落实到治国理政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以及各个环节之中。应自觉践行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这一根本要求,持续推动党对国家治理的领导在职能配置方面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方面趋于完善,在运行管理方面更加高效。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党最大的制度优势,规范着党员之间、党员与党组织之间、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之间乃至全党与中央之间的关系,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民主集中制亦是我国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突出特点,规范着党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之间的关系。在党的领导下,各国家机关构成协同联动的有机整体,既合理分工、明确权责,又密切协作、贯通协同,既充分发扬民主凝聚共识,又高效集中统一行动,有效破解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的执行梗阻,避免了权力分散导致的相互掣肘与治理损耗,形成既充满活力又富有效率的现代国家治理运行模式。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必须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一方面,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的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健全正确处理上下级党组织工作关系的具体制度,健全各级党委议事规则;另一方面,健全党领导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制度,形成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健全党中央实行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通过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确保党中央对党和国家工作的全方位领导。首先要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确保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健全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并规范其运行机制,加强党中央对治党治国重点领域、关键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其次要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根据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制度规定,“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完善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健全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治国理政各领域各方面各层级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中央层面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改革任务的协调推动、督促落实”,持续巩固改革成果,根据新的使命任务和战略安排持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确保真正发生“化学反应”,推动党对国家和社会实施领导的制度得到加强和完善。同时,注意完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的制度。优化党的机关与国家机关职权职责体系,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形成定位清晰、分工合理、衔接顺畅的党政机关职能配置格局,“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使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成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过程。
(三)继续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构建纵横贯通、系统协调的领导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揭示出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在各种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中全面落实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党领导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建设、社会发展等各领域重要工作的具体制度安排,通过科学完备、系统高效的制度性安排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框架之中,确保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党管农村工作、党管办学方向等落到实处。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抓好执政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因此,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人才工作同样是党的重要工作,“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党必须着眼于国家治理发展需要,领导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敏锐慧眼识才辨才,以广阔胸怀团结人才,以科学机制用好人才,以全方位保障支持人才发展,以系统性培养造就栋梁之才,领导团结各领域优秀人才在国家治理大局中各展其能、各尽其才。
健全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重要工作的制度,确保发挥好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抓住中心工作这个牛鼻子,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如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同时,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水平,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在中心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从而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健全党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宣传思想工作、教育工作、科技工作、外事工作、军事工作、港澳台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农村工作、城市工作等方面的制度,不断提高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改进完善党领导实施重大战略的制度机制,为推动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党的全面领导,是我们从战略上科学认识、正确分析、正确判断重大历史课题,制定正确的治国理政新战略新策略,以战胜风险挑战,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有力保证。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长远、大势上,对健全我国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乃至国家治理体系提出的重要要求。必须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七大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健全党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的具体制度。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确保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紧紧围绕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中心任务,实现统筹协调、系统联动、深度融合。
何虎生,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 源:《国家治理研究》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