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贤明:全球治理倡议的理念意蕴与责任担当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17 次 更新时间:2025-10-2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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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贤明  

 

传统的全球治理模式往往依赖大国的公共产品供给,以换取他国对其地位与权威的认可,而这种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使得大多数国家采取“搭便车”战略,导致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一方面,传统全球治理机制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在国际事务中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受到质疑,网络安全、太空安全等新兴挑战迫切需要国际社会协同应对,大国责任缺失导致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愈加匮乏,国家间信任不足致使国际合作后劲不足;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一直掌握全球治理规则的主导权,而发展中国家却不得不被动接受既定的全球治理规则。在危机叠现的时代,伴随着越来越多的政治极化、责任缺位与制度僵化等现象,传统的治理模式不断受到国际政治格局变化的新冲击,探寻新的全球治理路径成为人类共同体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国际倡议是倡导国针对全球治理赤字的理念伸张,也是塑造国家间互动关系的规范指引。继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后,习近平主席于2025年9月1日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提出了全球治理倡议。四大全球倡议各有侧重且形成逻辑严密、相互支撑的有机整体:全球发展倡议提供物质基础,全球安全倡议保障稳定环境,全球文明倡议增强互信纽带,全球治理倡议统筹制度框架,贯穿的是“繁荣—和平—理解—公正”的逻辑主线。全球治理倡议旨在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创新理念与责任担当。

一、全球治理倡议的理念意蕴

全球治理倡议既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一脉相承,又蕴涵着丰富的创新理念,即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等。这五大理念具有深刻的内在关联,是一个相互支撑的有机整体,构成了全球治理的基本价值准则。

主权平等是全球治理的首要前提。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法与确立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成员国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新中国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第一项即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主权平等原则不仅是构建国家间信任的基本原则,更是全球化时代国家间交往规范的重要行为准则。只有在主权平等与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国家间才能保持长期的互惠交往并建立持久的信任关系。任何全球治理规则只有建立在主权平等与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被广泛接受并得到执行。

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基石。全球治理的合法性指各行为体对国际制度的接受和对国际规范的认可。当前,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挑战交织并存,新兴治理领域规则缺位,国际法治风险日趋凸显。众多国际组织的决策权仍由发达国家掌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在各种国际制度中代表性相对不足。同时,国际治理制度的复杂性会在不同制度的规范和规则之间产生模糊性,降低遵守规则的可能性,损害全球治理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近年来,全球治理陷入民主赤字,合法性遭到质疑。维护全球秩序和利益必然要超越暴力和冲突,通过构建协商、对话和合作的治理范式提升全球治理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因此,全球治理倡议提出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根本保障恰逢其时,进一步强化了国际法和国际规则作为全球治理进程中各国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则。

多边主义是全球治理的基本路径。多边主义旨在打破具有霸权主义色彩的单边主义、确保多中心倡议的普惠性,并有助于对全球治理赤字进行有效回应。在一个缺乏中央权威的国际社会中,践行多边主义能够使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存在广泛交流的可能性,并寻求将这些交流纳入跨国对话当中,有助于在实践中实现集体决策的合法性、问责性以及在解决紧迫问题中的潜在有效性。在多边治理进程当中,理性和包容的协商方式可以促进有效的治理,通过促进对集体决策的接受和遵守,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如气候变化作为一个全球性问题需要得到全球响应,气候变化问题的复杂性需要众多参与者共同打破旧有专业知识的狭隘限制以及既有主体及组织的责任分割状态。

以人为本是全球治理的核心理念。以人为本即尊重所有人的平等价值。全球治理倡议是一项具有创造性和变革性的理念,可以吸引全球公众参与寻求一个更加民主、和平、公正和可持续的世界。中国一直以来倡导的人民主体性原则不仅体现了中国特色理论创新,同时也可以为全球治理实践提供新的价值导向。全球治理本身不是目的,全球治理的最终目标应当是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与整体福祉,而非实现少数国家的特殊利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更是将以人为本理念从国内拓展到全人类视野:任何一国人民的福祉,都与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命运相连。

行动导向是全球治理的实践原则。全球治理倡议虽然是“倡议”,却有着鲜明的行动导向,标志着全球治理从“规则导向”向“问题落实”迈进,即强调全球治理“怎么做”的问题,注重将全球治理理念和协议切实转化成有效的执行成果,避免全球治理陷入“空谈馆”。“有效性是衡量社会制度在多大程度上塑造或影响国际行为的尺度”,这意味着规则的权威不仅来自条约的达成,更来自规则的被认可和公正执行,规则不执行或不平等执行都犹如没有规则。如果没有行动,再好的蓝图也会沦为空中楼阁;而当规则执行不平等时,合作的基础也将不复存在。行动导向确定了全球治理规则执行的方向,气候变化、能源转型、网络安全等全球性挑战需要有效合作并共同遵守规则。

二、全球治理倡议的责任担当

中国作为全球治理的参与者与贡献者,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共商共建共享等全球治理观指导下,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推进民主化,在与各国共同应对全球治理赤字中贡献中国智慧。全球治理倡议的提出,致力于解决全球治理民主参与赤字和全球治理效率低下的问题,代表了调和具有共同利益的分歧最富有成效的方式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最具远见的方向。中国既是全球治理的倡议者,更是全球治理的实践者,体现了中国的大国地位与责任担当。

第一,联合国框架内的机制改革与能力建设。中国提出全球治理倡议,旨在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中国坚决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主张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遵从全人类共同价值,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致力于推动联合国改革朝着更加均衡、包容、高效的方向发展,更好地代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法利益,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中国坚定不移地做和平发展的实践者、全球治理的参与者,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坚持以对话协商、沟通谈判方式推动热点问题解决,走出一条“和衷共济、合作共赢”的道路。中国主张推动全球共同发展,消除贫困和发展不平衡问题,消解全球治理赤字,加强物质、观念、制度型公共产品供给,推动优化全球治理体系,使人人都能平等享受到发展的红利。

第二,区域合作机制的创新与扩容。美西方国家盛行单边制裁和“经济战”手段,打造技术领域“小圈子”,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断,能源与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经济民族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造成国际市场紊乱。中国倡导的全球治理倡议,主张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并弘扬开放的区域主义,积极推动区域合作机制的创新与扩容。中国倡导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为区域合作注入了新动力,实现了互利共赢。中国倡导并发起创建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为全球金融治理体系的重要力量。中国携手其他国家推动世贸组织、世界银行等组织机构的改革,以增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坚持和平共处、亲诚惠容的多边主义理念,主张通过对话协商和政策沟通来克服集体行动困难,通过增强制度性话语权关注和传播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诉求。作为以经济发展为导向的国际公共产品,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实践对于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促进共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破解全球发展赤字与和平赤字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三,新兴领域的规则制定与标准引领。2025年9月,在《巴黎协定》达成10周年之际,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宣布中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积极推动多边合作机制深化,与全球南方国家等开展务实合作,在全球气候治理关键时刻凸显中国的大国责任担当。针对全球数字治理的乱象与信任赤字,中国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反对“数字霸权”,倡导在多边框架下制定全球数据规则,应对数据安全领域的全球性挑战。2025年10月,全球妇女峰会在北京举行,体现了全球治理倡议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全球治理中的群体多样化,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中国在新兴治理领域的标准引领,旨在解决全球治理进程中的“中心—边缘”不平等现状,引领发展中国家从规则接受者向制定者转变,为非西方国家提供多样化诉求的表达渠道。

第四,全球南方的能力建设与发展赋能。全球南方力量的兴起是近年来国际权力结构发展最为显著的变化。全球南方国家的崛起,不仅意味着全球治理权力结构的再分配,更是全球治理向更加公平、包容、可持续方向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全球南方国家通过完善全球治理理念,凝聚全球治理力量,推动全球治理倡议落实,有力提升了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全球治理倡议直面当前全球治理体系在代表性、权威性、有效性和信任度上的四大短板,倡议倡导包容性架构,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与发言权。

全球治理倡议是中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关键历史时刻提出的系统方案,它既回应了国际社会对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的普遍诉求,也展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历史担当。一方面,在理念方面弥补了既有治理范式不足,推进了包容性治理的规范理论,整合了全人类共同价值,在文化多样中促进对话,通过揭示和平、发展、安全和治理四大赤字并提出改革方案,为理论创新发展作出贡献。另一方面,在实践层面通过绿色发展、多边贸易、妇女赋权等一系列具体措施,稳步推进全球治理倡议的落实,并在上合组织、金砖机制等多边框架下推广这一倡议。全球治理倡议凭借其理念先进性、实践可行性和国际认同度,正在全球范围内赢得越来越多的认同与支持,为全球治理的未来提供了美好愿景。

张贤明,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主编,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中国政府与政治。

本文发表于《天府新论》202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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